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邀請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為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作專題演講,向逾2,000名從業員,就私人樓宇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維修分析本港及海外的相關案例,並從帳目管理、利益申報、維修保養工程等探討物管常見問題。江玉歡鼓勵業界加強關注,預早作出規劃部署。
物業公契清楚列明,業主有責任維修及管理其物業包括物業內的大堂、走廊、升降機、梯間等公用地方,而持牌物管公司亦有責任提醒業主組織或業主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物業公契履行有關責任。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雖然大廈物業公契一般而言已就各業主的管理維修責任作出規定,但私人物業公用地方的管理維修依然帶來不少問題和挑戰。假如物管公司未能妥善處理,很容易會產生投訴爭議,甚至引起法律訴訟,影響樓宇物業日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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