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註冊制冀2027年生效 [香港經濟日報] 2025-02-28
- samsam346
- Feb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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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業權註冊制度新土地先行方案,立法草案將在3月19日提交立法會,目標2027年上半年開始生效,包括確立業權不可推翻原則,政府設有彌償基金將從每宗物業轉讓徵收0.014%費用。
政府昨日宣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訂尚未實施的《土地業權條例》,以在新批土地先行實施業權註冊制度。
「新土地」先行實施
據政府發言人指,政府的政策目標是逐步以業權註冊制度取代在港已實施了超過180年的契約註冊制度,因業權註冊制度為土地業權提供明確性,簡化物業轉讓程序,將在條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並根據政府租契持有的「新土地」先行實施,稍後階段才處理現有土地的轉制事宜。
主要建議包括確保業權不可推翻原則,業權註冊紀錄成為不可推翻證據,並且不接納逆權侵佔的申索等。就着因欺詐而喪失權的人士,政府以按「用者自付」原則成立自負盈虧的彌償基金,最多設有5,000萬元的彌償上限,並會對每宗物業轉讓徵收成交價0.014%費用。
在時間表上,政府計劃今日(28日)刊憲,並於3月1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在獲立法會通過後,明年制定6條附屬法例,條例在2027年上半年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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