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3月推出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補地價先導計劃(下稱標準地價計劃),發展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中,共有9宗修訂地契的個案,相關申請人選擇以標準地價進行補地價,當中5宗已經達成補地價並簽訂地契文件,涉及的樓面面積共約71.58萬方呎,補地價金額約20.15億元。
5宗已簽地契 涉逾20億
政府去年3月實施標準地價計劃,容許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採用以標準地價金額釐定補地價,務求加快工廈重建所涉及的地契修訂程序。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昨天以書面形式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在計劃推出之前的3年,平均每年只有3至4宗工廈重建項目完成補地價,惟去年實施新計劃至今年4月中的一年多時間,便已經有9宗個案選擇採用標準地價計劃,其中7宗已經與政府就補地價金額達成協議,有5宗簽訂文件,2宗預計未來3個月內可完成相關手續,至於另外2宗則正處理中。
參考地政總署資料,該5宗已經簽訂文件的個案,全部用作商業或現代工業等用途,總樓面面積約71.58萬方呎,補價金額約20.15億元;其中4宗同時透過活化工廈政策,獲准放寬兩成發展密度,當中3宗位於觀塘區,一宗位處葵涌區,補地價金額約2.07億至4.87億元。
另外一宗則為香港仔黃竹坑道36號的補地價個案,涉資約5.32億元。
黃偉綸又稱,以近年的補地價個案而言,傳統補地價的商討時間往往需要7個月左右,不過,在標準金額制度之下,申請人可以預先知悉補地價的金額,毋須進行議價,所以發出補地價建議至雙方達成補地價協議的時間可大為縮短,一般僅需要約一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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