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強拍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舊樓強拍門檻放寬至最低65%,發展局昨指出,有關門檻已參考東京及首爾,並已取得平衡。
防令小業主利益受損
有議員在昨日的立法會委員會直言,是次強拍門檻降低的幅度不及2022年所建議的最低6成進取,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回應,綜合社會意見後,若然一下子降至最低6成過分進取,而參考目前強拍門檻最低的兩個城市,即東京及首爾,最低強拍門檻為67%,而目前政府建議的65%已較兩者為低,並已取得平衡,以防令小業主的利益受損。
另外,條例草案建議,將較低的門檻應用於指定7區(以分區計劃大綱圖劃分)。會中亦有議員質疑將較低強拍門檻應用在7區的背後準則,她則指,7區的指標以兩大指標釐定,包括:該區有多少50年或以上樓宇,其次是有多少樓宇獲發強制驗樓令,如前者超過300幢,後者超過200幢,會納入優先考慮。而她重申,當局會適時檢討措施。
對於有議員質疑放寬強拍門檻後,能否推動重建步伐,她補充,2010年當局放寬強拍門檻至8成後,強拍申請較放寬前有所增加,由以往每年6宗申請,增至每年28宗,故相信對推動私人重建有正面影響,但當局知道這不是單一手段,因為發展商會從經濟效益推斷要否重建,所以是次亦調整相連地段的強拍要求。她又認為,如果當局容許轉移市區的地積比率至交椅洲,可能會提高發展商進行市區重建的誘因。
同時,有議員直指,大眾過去對強拍的觀感不太好,有如強搶民產,她回應指,從以往165宗成功獲批強拍的個案中可見,小業主得到強拍收益大於物業的原價值,小業主所得份額與其物業原價值的比例是1.83倍。而在過去數年26宗個案中,超過一半小業主強拍後的得益可以購入同區樓齡20年或以下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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