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建造業創新,屋宇署早前發布關於「設計創新建築材料和技術」作業備考,提出預先審批機制,包括要由認購人士等評估是否合乎法例,提交後屋宇署在45日回覆,若果獲接納將有5年有效期。
指引提及創新的建造材料及技術(IBMT),包括建材、產品、系統或施工技術,可以提高建築的安全性、生產力及環保性能等,而為了推動在私人項目應用,屋宇署設立一套預先審批的機制。
該機制針對建築、排水、結構創新建材及技術進行簡化評估,申請預審機制要先委任一名認可人士、一名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岩土工程師,以評估有關創新建材及技術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須提交創新技術的內容介紹、圖紙、生產商的技術文件或評估報告。
預審機制列明申請者在提交充分文件之後,屋宇署將在45日內提交原則性同意書,或者要求作出評價,要求申請者在30日內作出回應,否則申請將視放棄。屋宇署亦要在收到申請者回覆後30日內作出決定。
至於屋宇署發出的原則性同意書,將列出附屬要求及限制,亦提醒要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後才可以項目採用有關創新技術。獲預審批准的創新技術有效期最長5年,到期需重新申請續期,以確保符合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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