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前年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希望釋放部分土地,加快短中期房屋供應。發展局昨日公布,有三宗申請獲得先導計劃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原則性同意。三宗申請分別位於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超過二萬一千六百個房屋單位,包括約一萬五千多個公營房屋單位。申請人後續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等,若進展順利,工程最快將於2025年展開。
發展局表示,三宗申請已取得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當局現階段未見該三宗申請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規模相稱。另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規模恰當,除提升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工程最快2025年展開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為配合精簡發展程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授權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日後就已獲顧問小組支持的申請,考慮是否在計劃公布的框架下給予原則性同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按現行機制,在項目進行相關法定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時作出審核。
增加短中期房屋供應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如其他土地契約需要修訂,申請人需向特區政府補地價。
為早日釋放在指定生態敏感地帶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以增加短中期公營及私營房屋的供應,特區政府於2020年5月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至今接獲五宗申請。申請人須將其擁有的部分土地以平整土地形式交與政府,而該等土地最少七成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將作政府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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